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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位台灣反國光石化運動人士25日在大馬參與座談會時,遭警方以違反和平集會法令為由,傳召至警局盤問2個小時。 中央社/吉隆坡傳真 |
6名到馬來西亞柔佛州邊佳蘭的台灣反國光石化人士,昨晚舉辦座談會時,遭警方以「協助調查」為由盤問2個小時。
被問話的社運人士包括蔡嘉陽(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施月英(彰化縣環保聯盟總幹事)、甘宸宜(白海豚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執行秘書)、陳秉亨(台灣生態學會秘書長)、林進郎(反台塑六輕與國光石化人士)及簡毓群(生態紀錄片工作者)。
根據馬國「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第9條,任何形式集會必須在距離舉辦日期至少10天前,向當地警區主任報備及核准。
根據大馬媒體報導,這場座談會獲得邊佳蘭村民積極響應,約有500人出席,不過因警方施壓,座談會被迫提早結束。
在座談會開始前,就有大批便衣警察到場監視和攝影,警方也在會場不遠地方設置路障。
隆雪華堂社會經濟委員會主席李英維透露,這六人在座談會結束後,於11時40分被傳召到泗灣島(Sungai Rengit)警局問話,並於凌晨1時43分安然離開警局。
他表示,警方關切的主要問題包括「從哪裡來」、「誰帶你們到邊佳蘭」、「什麼單位邀請」、「誰支付經費」、「是否在邊佳蘭參與講座」等。
另一方面,哥打丁宜警區主任仄馬哈占(Che Mahazan Che Aik)警監接受電訪時透露,6名台灣社運分子是「協助調查」,而不是「被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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