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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嚴文廷╱台北報導】
十二年國教民國103年上路,國民教育往上延伸到高中職和五專前三年。但根據教育部統計,截至100學年度,全國有1071名國中小學生中途輟學,其中以失蹤人口居多。為了提高中輟生復學,教育部近期修正中輟生通報與復學輔導辦法,明訂如果中輟生不適應,得以到慈輝班、資源式或合作式中途班就讀,讓中輟生能逐漸適應學校生活。
過去中輟生如果不適應學校生活,即使重新入學,再次輟學的比率很高,因此會轉介到慈輝班,以包吃包住方式協助中輟生步入學習軌道,或進入國中小設置的資源式中途班、政府委託民間設置的合作式中途班等。這些班別過去都只補助經費,這次修法將轉介機構明訂入法,強制規定學校必須落實轉介。
中小學生 連三天未到校就算中輟
另外,該辦法也明訂,只要未滿16歲的國民中小學學生,如果連續三天未到校就算中輟,公私立高中附屬國中部與國小部也算在內。教育部訓委會組主任柯今尉指出,辦法中明訂,學校必須設要有聯絡人,非上班時間也要得受理警政單位尋獲中輟生的通知,希望能讓中輟生的數字再下降。柯今尉也強調,中輟生的人數字從93學年度有的4156人,已經逐年下降,100學年度還有1071人中輟。但分析數字發現,國中小中輟生主要都是以失蹤人口為主,另外少部分是真的中輟生,但輟學只是原因複雜,必須個案處理,有些例如家長不介意孩子上學與否,找回學校後很可能再次又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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