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多歲的林先生與太太同住,近年來因身體狀況不佳而開始洗腎,依照現有的身心障礙鑑定方式,至區公所填寫申請書,領取身心障礙鑑定表後再到醫院進行身心障礙鑑定,若符合身心障礙鑑定標準,最後會由區公所製發身心障礙手冊,並通知林先生前往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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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往,像林先生這樣的身心障礙朋友可能領了手冊就擺著,也不知道有其他福利服務可以使用。為了更積極推廣身心障礙福利服務,妥善運用福利資源,同時滿足身心障礙朋友的個別需求,「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五年前即修正通過,規定全國自今年7月11日起實施「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新制」,改以ICF分類系統來進行身心障礙鑑定。新制實施後,除進行身心障礙鑑定外,同時還增加日常生活功能鑑定,並搭配需求評估服務,期待藉由更完善的鑑定內容及更貼心的服務輸送方式,更全面地瞭解身障朋友真正的生活需求。長期照顧先生生活起居的林太太說:「有醫生關心我先生的身體狀況,需求評估人員關心我們的生活狀況,給我們很多建議,讓我輕鬆不少也更加安心,真的很進步又貼心!」
ICF新制度 滿足個別不同的需求
所謂ICF分類系統,是指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它是由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WHO)於2001年正式發表,其前身為1980年發展的國際損傷、障礙及殘障分類(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s of impairments, disabilities, and handicaps)。
在ICF的分類架構下,未來身心障礙鑑定主要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瞭解身障者八大身體功能與結構損傷的情形,第二部分則想瞭解身障者因其身體損傷而導致社會參與及活動受限的程度,以及環境因素與個人特質與障礙關聯情形。有別於現制只重視身障者的疾病問題,新制更關心身心障礙朋友走出診間後的生活情形與實際困難。
自今年7月11日起實施的「身心障礙鑑定及需求評估新制」,跳脫了現行疾病分類及16種障礙類別的限制,改由八大身體功能與結構來作為身心障礙分類原則:首先是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第二是眼、耳及相關構造與感官功能及疼痛,第三涉及聲音與言語構造及其功能,第四為循環、造血、免疫與呼吸系統構造及其功能,第五是消化、新陳代謝與內分泌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第六是泌尿與生殖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第七是神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能,以及最後的皮膚與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除了上述新制的啟動之外,身心障礙手冊也將更名為「身心障礙證明」,未來將會依每位身障朋友不同的狀況,提供「個別化」的福利服務,期待能將有限資源做最有效的運用,滿足每位身障朋友不同的需求,獲得最適切的服務,提升生活品質與滿意度。
7月11日起 兩階段換證作業開跑
依據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的規定,於新制度開始施行後的7年內,必須為全國身心障礙者完成舊手冊換發新證明。臺北市亦配合中央法規規定,規劃兩階段換證期程,陸續為本市身障朋友進行換證作業,第一階段自101年7月11日至104年7月10日止,以初次申請、申請重新鑑定或原領有手冊註記效期之身心障礙朋友為主要對象;第二階段為104年7月11日至108年7月11日止,以持有永久效期手冊之身心障礙者為主要對象。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表示,在身心障礙朋友完成新制鑑定後,將派需求評估人員進行訪視,親自瞭解身障者日常生活狀況及生活中面臨的困難。訪視的層面除了關心身心障礙者本人外,尚包括家庭主要照顧者的生活感受與照顧負荷,同時將其一併納入服務對象,以滿足家庭整體的需求作為評估重點。
在瞭解身心障礙者本人及主要照顧者的真正需求後,社會局將會主動提供福利資訊及管道,協助案主申請所需的服務,希望減少身心障礙朋友申請福利服務時的奔波之苦,同時也為我國福利政策制度開啟嶄新的一頁。
▲相關資訊
身心障礙福利會館
電話:2568-2829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官網:www.dosw.tcg.gov.tw
【完整內容請見《臺北畫刊》七月號第5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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