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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出刊的「壹週刊」爆料,前台灣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涉貪被羈押,陳的好友同事台灣高檢署檢察官越方如幫陳打探偵查進度,「遭特偵組檢察官列為共犯,被鎖定調查」,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上午否認越方如目前列為共犯,不過陳宏達說,其他部分如報導屬實,且有調查必要,會傳訊越方如說明。

台灣高檢署多名檢察官對於週刊的爆料內容質疑,有檢察官說,「形容越方如是共犯的前提是越方如和陳玉珍一同收賄,週刊是故意修理越方如的。」

週刊報導,法界高層指出,收受電玩業者賄款的陳玉珍,為了滴水不漏的掌握案情,採取雙管齊下的作法,在今年初得知被控涉貪後,就透過高檢署一名女檢察官,打電話給檢舉她的電玩業者施永華的委任律師,打探向特偵組陳述的案情,並探詢施手中握有多少對她不利的證據。

週刊還說,陳也透過越方如向特偵組打探偵辦進度,但該名法界高層不確定越和致電律師的檢察官是否為同一人。

陳宏達上午表示,週刊報導的內容多半是檢舉人施永華對外說過的,「都是些舊聞」,越方如現在並非被告,亦非共犯,如真有報導所指的內容,且是事實,有必要才會傳訊越方如到案說明。

越:週刊寫的不是事實 【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被指捲入司法官陳玉珍貪汙案風波的台灣高檢署檢察官越方如中午表示,週刊寫的全部不是事實,也未經過查證,她不打算控告週刊,但一定會去函要求更正。

越方如上午如常蒞庭,對問到和陳玉珍的關係如何時,她沒有否認兩人關係不錯,「阿珍可能有她的冤屈吧?身為一個朋友,難道不可以去關心她嗎?這很正常。」越方如說,整篇報導是針對她而來的,她很想知道為何會這樣,但沒有答案,「可能是我辦案得罪人吧?」

本文出自正妹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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