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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蔡姓男子潛入桃園縣某賓館想性侵熟睡中的老闆娘,不料老闆娘誤認是「老公」,要求擦潤滑劑再燕好,蔡男還沒性侵就心虛落跑,高等法院昨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他2年10月徒刑;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蔡姓男子有傷害、竊盜等前科,去年4月3日凌晨以尋找友人為由,進入桃園縣某賓館。
性侵未遂判2年10月
蔡男沒找到友人,反而溜進老闆娘的房間,趁她熟睡之際,關掉小燈並脫去她的內、外褲,撫摸胸部及下體等。
熟睡的老闆娘誤認蔡男是丈夫,並未張開眼,蔡男想性交,卻一直「不得其門而入」;老闆娘因而呼叫丈夫的小名,要他使用潤滑劑,不料蔡男突然回答:「我是小蔡!」
老闆娘一聽嚇醒,此時蔡男也發現講錯話,奪門而逃,她趕緊穿上內褲追出,隨後至醫院驗傷,報警處理。
高等法院依老闆娘下體及內褲驗出蔡男DNA等證據,認定蔡男犯案事證明確,並審酌他有多項前科,又在深夜企圖性侵未遂,判他2年10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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