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剛過 埔心所宋宏傳肇禍
〔自由時報記者羅正明、李容萍/桃園報導〕警察酒駕撞死人,人民保母做最壞示範!桃園縣埔心派出所副所長宋宏傳前晚酒駕,前方有機車騎士林國達摔車,他竟直接將人輾過致死並揚長而去,事發五小時後,警方逮捕正在家中呼呼大睡的他,酒測值高達每公升○.五八毫克。
立法院本週一(十四日)才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將酒駕罰鍰上限,由原本六萬元增加到九萬元,且有累犯規定,五年內酒駕兩次以上,一律開罰九萬元,藉重罰遏止酒駕歪風;沒想到三讀通過才五天,就有一線四星的派出所副所長酒駕撞死人,桃園縣警局昨立即將宋宏傳停職,依公共危險、肇事逃逸、過失致死等罪送辦,檢方以有串證之虞,聲請羈押獲准;桃縣警局長黎文明昨表痛心,指酒駕新制才上路,員警卻知法犯法,將追究主管督導不周的責任。
騎士閃車急煞倒地 宋輾過去
警方調查,前晚九點十三分,宋宏傳(四十九歲)休假,這一晚和前妻聚餐後,酒駕行經中壢市三光路;目擊者描述,當時三光路的路邊停車格內,有一名女駕駛開車試圖切入車道,騎士林國達(四十三歲)為閃避,疑緊急煞車不及而摔倒馬路上,後方三、四輛來車一一閃過林國達,宋宏傳卻似毫無察覺,直接輾過騎士的胸部,汽車保險桿還掉落現場的馬路上。
警方說,宋宏傳輾人後沒有停車,直接開車回家(距現場兩百公尺)睡覺,警方根據保險桿上的車號查出其身分,昨晨兩點半循線到他家逮人,當時他仍呼呼大睡,喚醒後測得酒測值達每公升○.五八毫克,依呼氣酒精代謝率往回換算,推測宋宏傳肇事時酒測值達每公升○.九五五毫克,比起害兩個家庭破碎的「葉少爺」,還高出○.一毫克。
宋稱不知撞人 被逮時還在睡
宋宏傳被逮時昏昏沉沉回答:「感覺好像撞到東西,但沒下車察看,不知道撞到人,才會返家休息。」當時要開出停車格的女駕駛林淑榆(三十四歲),案發後留在現場,強調沒碰撞林國達的機車,警方檢視車身確無刮痕,但仍依過失致死罪移送,被裁定四萬元交保。
壢新醫院說,從外觀看林國達只有雙手骨折,雙腿多處擦傷,頭、胸沒外傷,但因體內大量出血才送命。
林國達的姊姊面對記者不願多談,只說弟弟未婚,家人悲痛萬分,不敢讓老母知道;大園分局長高建源昨到死者家中慰問,表示將全力善後,並督促原擬明年退休的宋宏傳負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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