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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資工彌再傳爭議!有名應小姐在資工彌開的服飾店工作5個月,4月底突然接到通知,要她隔天不用來上班了,理由是因為其他企業要入股,錯愕之餘,要求資工彌開「非自願離職書」給她,好讓她申請失業津貼,幫忙資工彌處理的經紀人表示,應小姐工作態度差,先請她休息幾天不必來上班,強調「不是資遣」,雙方各說各話,最後只得交給勞工局仲裁。
投訴人應小姐:「受夠了,我睡不好,壓力很大,我掉頭髮。」
壓力大,頭髮狂掉,應小姐瀕臨崩潰邊緣,在台大13妹資工彌開的服飾店工作,才5個月就被資遣,一頭霧水。投訴人應小姐:「4月30日晚上,就在下班前大概10分鐘,她經紀人才過來跟我講,正當理由就是要入股,她們要進櫃,她們進櫃會多1個人來,所以不需要店裡面有2個人,所以(叫)我先休息。」
還是被經紀人通知,因為有大企業即將入股,公司改組,以後不用來了,應小姐5月1日趕緊傳簡訊問老闆資工彌,依法應該前10天就通知,資工彌回OK,明天2點半,似乎有點牛頭不對馬嘴,應小姐自認被資遣,要求申請非自願離職書,幾天後,經紀人代替資工彌回說,新股東尚未確定,會先把薪水轉帳給她,不過該拿的離職書和薪水,遲遲沒拿到,少了非自願離職書,怎麼申請失業補助,雙方溝通簡直氣炸了。
投訴人應小姐:「不要因為我不懂就欺負我。」
投訴人應小姐母親:「給資遣費也沒有給,其實這兩樣的錢加起來,錢不多,可是他們的態度實在很差。」
藝人資工彌:「我有個店員最近離職,我跟她說會降薪,叫她先休息一下。」
資工彌經紀人Allen:「沒有要資遣她,這是她表明太累要出國,我們讓她休息,我說讓妳休息3天,如果她真的是非自願離職,那當然(證明)開給她,但並不是啊。」
除了戲劇、歌唱,資工彌當起老闆開服飾店,但到底是投訴人不願回鍋,還是資工彌無故資遣員工,不願支付將近6千元的資遣費,雙方各說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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