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的超薄筆電Macbook Air獲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核發外觀設計專利。智慧財產局昨(3)日表示,業者因應辦法可採「迴避設計」,避免外觀設計與Macbook Air所申請專利近似。同時也可評估對方獲核可的專利範圍是否過大、可被推翻。
目前我國包括華碩、宏碁等業者,都有生產超薄筆電。蘋果新獲得的超薄筆電外觀專利,涵蓋範圍很大,對業者可能帶來衝擊。
智慧局長王美花說,智慧局預計將在7月中下旬召集國內廠商說明相關影響和因應之道。
王美花說,Macbook Air在2009年向USPTO申請到的專利,須在筆電闔上、打開時的線條輪廓都與Macbook Air近似,才會構成專利侵權。但Macbook Air在今年6月5日獲得的專利,包括「水滴狀薄型片體」和「四個角落為倒角」,第三人只要製造出相似外觀超薄筆電,就可能陷入侵害專利權的風險中。
王美花表示,這樣的「部分設計」專利,我國在專利法修正後,明年元旦起也將開放民眾和企業申請。
屆時包括手機、電腦桌面的圖示(icon)以及人機介面(GUI)的設計都可開放申請。
這將成為業者進行專利布局時可考慮的一項利器。
對於Macbook Air新獲得的專利,王美花指出,業者除了以迴避設計方式避免侵權外,還可以思考USPTO核發給蘋果的專利範圍是否過大,萬一遭對方提告,是否容易推翻對方的專利權?
根據美國新修正專利法,今年9月16日起台灣企業若在美國遭控專利侵權,將可直接向USPTO提出複查,省下必須跑訴訟程序的大筆費用。
此外,美國專利訴訟,在法院正式判決前,法院或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若初步認為被告有專利侵權行為,可發出禁制令限制被告廠商的產品進口。
圖/經濟日報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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