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見義勇為非肇逃 照片還清白
〔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林姓男子今年一月駕車經新北市淡水中正路往沙崙方向,右側並行的女機車騎士摔車身亡,事後林某離開,家屬認為林某肇事告上法院,但士林地檢署以轎車無擦痕及林某當時致電119協助,認定他是見義勇為而非肇事逃逸,給予不起訴。
林某到案坦承,當時確實駕車行經該處,有看見梁婦機車在轎車右前方10到15公尺,梁婦頭低低的一直向左偏,他立即減速並從左側繞行超車,約2、3秒就聽到機車外殼撞地聲,立即停車回頭,發現機車壓在梁婦腳上,立即打119,並在現場協助指揮交通,救護車到後,誤以為警方也到了,他才離開。
同車的林妻也作證說,當時丈夫遠遠看到梁婦騎車直直向左偏,還說了句「這是在騎什麼車」,隨後看到機車搖搖晃晃向左傾斜,兩車並沒有擦撞,丈夫後來因車上小孩哭鬧才提早離開。
目擊證人莊姓男子證稱,當時感覺汽車放慢速度,機車則搖搖晃晃,但兩車距離至少有一輛機車車身距離,沒看到兩車碰撞。
檢察官調查,處理員警所拍照片有明顯白色刮痕,鑑識人員的照片卻無,實地勘驗後發現汽車右側並無明顯擦痕,員警拍的是左側車身,應是照相時警員身上反光背心映射到車殼所致,且有擦痕也不可能在左側,加上林某主動打119協助,認定患有紅斑性狼瘡的梁婦疑是身體微恙自摔。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