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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吳志偉/綜合報導〕藝人Makiyo(本名川島茉樹代)與友寄隆輝踹踢計程車司機案,高院日前判處兩人緩刑並交付保護管束定讞,台北地檢署已發出傳票,要求兩人在10月初到案執行,由於保安處分規定,對於外國人保護管束者,得以驅逐出境代替,友寄恐將遭驅逐回日本;Makiyo則在一審宣判後已取得中華民國國籍,逃過被驅逐出境命運,將由觀護人依法保護管束。
檢方查出,原本具有日本籍身分的Makiyo在一審後,已入籍中華民國,至於友寄目前仍為日本籍,未更改身分。Makiyo經紀人表示:「Makiyo在6月時就已拿到台灣國籍,所以二審才會改以台灣身分。」
台北地院認為Makiyo和友寄當時徒手毆打司機不到1分鐘即罷手離去,未持武器毆打,打人應屬偶發事件,難認被告有重傷害被害人動機,改依普通傷害罪判友寄1年、緩刑4年;Makiyo則被判10月、緩刑3年,兩人都交付保護管束,高院上月維持一審認定,駁回檢方上訴,本案因檢方未再上訴,全案定讞。
Makiyo和友寄等人今年2月間搭計程車時,與林姓計程車司機發生口角,兩人被控踹踢司機頭、胸部等處,導致司機腦膜下腔出血、腦震盪等,北檢依重傷害未遂罪起訴,分別對友寄與Makiyo求刑6年、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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