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紐約大學和史丹佛大學(Stanford University)兩名學者親赴巴基坦斯實地調查9個月後,發表了一份巴基斯坦平民《在無人飛機下生活》(Living Under Drones)的報告。報告駁斥「美國派遣無人飛機擊殺恐怖份子可以有效減少平民傷亡」的主流論述。報告內容並指出,美國在巴基斯坦西北地區進行反恐任務時,每100名遭無人飛機殺害者當中只有2%為恐怖份子,其餘98%的死者皆是平民及白宮所謂的「好戰份子」。白宮所定義的「好戰份子」與「男性」為同義詞。

根據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在2012年5月29日的報導指出,白宮視所有軍事年齡(military-age)的男性平民為「好戰份子」。換言之,所有的年輕及中年男性平民皆是「好戰份子」。紐約時報亦指出,白宮認定:若無「情報證明死者無罪」,死者即是「好戰份子」,無庸置辯。

白宮及中情局殺害巴基斯坦平民的行徑與聯合國在1948年12月10通過《世界人權宣言》(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支持的「無罪推定」原則(the presumption of innocence)完全背道而馳。「無罪推定」原則是指在未經審判證明被控告者有罪之前,應推定被控告者無罪。換言之,白宮的原則是:「除非死者能證明自身無罪,中情局應當認定死者有罪」。身首異處之人當然不能證明自身無罪。

數名美國情報官員指出,由於中情局及白宮對「好戰份子」的特殊定義,其他情報單位對於遭擊殺的死者身份通常一無所悉。

紐約時報的消息來源為白宮。白宮官員刻意在大選年洩露消息給紐約時報是為了扳倒共和黨。共和黨對歐巴馬(Barack Obama)在2008年競選期間誓言停止刑囚以及關閉關塔那摩灣(Guantanamo Bay)軍事監獄的承諾十分不滿。根據《大西洋月刊》(The Atlantic)在2011年5月4日的報導指出,歐巴馬政府早已揚棄綁架及秘密刑訊恐怖份子嫌疑犯的政策,因為直接處決好戰份子更為省事。共和黨和民主黨皆支持美國軍事擴張。然而民主黨更擅長掩飾美國的窮兵黷武。一言以蔽之,由美國自由派的紐約時報大篇幅批評歐巴馬政府以無人飛機在巴基斯坦、阿富汗、伊拉克、葉門、利比亞及索馬利亞的暗殺任務,自然可以證明歐巴馬的強勢作為更勝共和黨一籌。

美國暗殺行動程序大致如下:無人飛機由維吉尼亞州(Virginia)、內華達州(Nevada)或巴基斯坦的空軍機地起飛。操作員經監視器操縱無人飛機,鎖定「好戰份子」,並發射飛彈擊殺。當巴基斯坦醫護人員聞訊趕至現場救治傷者時,操作員再次發動第二波飛彈攻擊,擊斃醫護人員。 依照美國國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在2007年6月4日對恐怖攻擊的認定:「恐怖組織在首度攻擊後,於原處再次發動第二波攻擊,增加平民死傷」。此一手段,為恐怖份子最惡劣的行徑。換言之,中情局以無人飛機對巴基斯坦平民發動第二波攻擊的手法與美國認定的國際恐怖主義行徑如出一轍。

無人飛機對巴基斯坦平民參加喪禮或部族男性群聚議事時,亦發射飛彈格殺。由於無人飛機一天24時,一年365天皆盤旋上空,不斷發出聲音,搜索攻擊目標,使得當地平民精神焦慮,坐立難安。影響所及,醫護人員在平民遭無人飛機殺害及平民遭飛彈爆炸波及後,6小時內皆不敢前往現場救人。平民也對參加喪禮及公開聚會心生恐懼。

巴基斯坦平民的處境並非特例。由維基解密(WikiLeaks)在 2010 年4月5日公佈的連帶謀殺(Collateral Murder)影片顯示駐伊拉克美軍先從攻擊直昇機殺害伊拉克平民,再對救護傷者的人員趕盡殺絕。遭殺害者悉數為平民。

根據衛報(The Guardian )在2009年9月12 日的報導指出,阿富汗北部昆都士省(Kunduz)的平民在至親遭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空軍飛彈攻擊後,死狀極慘。平民在痛失至親後,只能埋葬屍骨不全的軀體、手臂或大腿。有屍塊可以盛殮下葬,尚稱幸運。許多平民因至親屍骨無存悲痛欲絕。

喬姆斯基(Noam Chomsky)在《海盜與皇帝》(Pirates and Emperors)一書以海盜與亞歷山大大帝(Alexander the Great)的比喻說明小規模恐怖主義和大規模的國家恐怖主義的區別。簡言之,「用小船興風作浪的人被稱為海盜,調度海軍掀風鼓浪的人被稱為皇帝。」主流論述聲稱無人飛機擊殺恐怖份子準確度高,無非是視巴基斯坦、阿富汗、伊拉克、葉門、利比亞及索馬利亞人民如糞土。皇帝蹂躪生死就是王法,媒體伏讀上諭就是正道,海盜怎能望其項背。 

※延伸閱讀/
‧白宮暗殺名單和美國民主堡壘

【2012-09-29 聯合新聞網】

本文出自正妹資訊網.....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美女若仙 的頭像
    美女若仙

    美女若仙美若天仙

    美女若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