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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發起江國慶冤死究責連署破萬人,在江國慶10月10日生日的前夕,民間司改會昨號召200人排出「究責」兩字,希望政府認真追究前空軍總司令陳肇敏等人的刑責。由於全案已經家屬向高檢署聲請再議,法界人士認為,陳肇敏等人有無刑責,應回歸法律面,讓高檢署再一次檢視是否有發回地檢署重查的空間。
去年5月24日,台北地檢署以全案已逾追訴時效,對陳肇敏首度作出不起訴處分,經家屬聲請再議,獲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今年8日24日,檢方2度認定不起訴。
檢方不起訴處分認定,殺人罪的成立須行為人主觀上有戕害他人生命的意圖,被告等人於空軍偵辦女童命案時,因接獲檢舉電話才介入,且江國慶被調查當時,有褲破、手傷及測謊未過的疑點,才被列為涉嫌人,認為被告等人為求破案、立功,與江的死亡沒有因果關係。
法界人士表示,陳肇敏等人是否有刑責,經家屬向高檢署聲請再議,全案目前尚在高檢署審議中,此時,民間司改會的連署究責行動,確實會給高檢署帶來壓力,預料,全案再獲發回北檢重查的可能性相當高。
法界人士說,連署究責,是民意的聲音,檢方當然不可迴避,但外界給檢方的壓力,並不能改變全案的事實基礎,當時的軍法官是否構成濫權追訴致死罪,陳肇敏等人是否構成私行拘禁致死罪,應給檢方純淨的辦案環境,至於刑法濫權追訴罪的法定追訴時效雖為20年,但這只是時效程序的問題,仍要回歸法律面討論,否則檢方徒將陳肇敏等人起訴,但在未來的法院審判時,卻又禁不起考驗時又該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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