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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空軍士兵江國慶枉死案,江的家屬控告前空軍總司令陳肇敏等人涉嫌瀆職等,台北檢署偵辦後將陳肇敏處分不起訴,江國慶的母親王彩蓮提起再議,由台灣高檢署發回重查,台北地檢署上午仍對全案不起訴處分。
不起訴被告包括陳肇敏,前任空軍軍官柯仲慶、曹嘉生、趙台生、黃瑞鵬、鄧震環、李書強等,被王彩蓮控告的還有何祖耀、李植仁,何在職,台北地檢署無管權,李則因已死亡,被處分不起訴確定。
江國慶被控姦殺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遭槍斃,但事後查出是一樁冤案,全案由最高檢特偵組與台北地檢署聯合偵辦,已將真凶許榮洲依殺人等罪起訴,目前由法院審理中。
江國慶因枉死,家屬也獲國賠近億元。不過,江的家屬還認為陳肇敏等軍官涉嫌刑法私行拘禁、強制、殺人等多罪,再度提告。
檢方不起訴書指出,被告等人的行為與江國慶被死亡間缺乏相當性,而殺人罪的成立則須行為人主觀上有戕害他人生命的決意,被告等人於空軍偵辦女童命案時,因接獲檢舉電話,且江國慶被調查時有褲破、手傷及測謊未過,才被列為涉嫌人,被告為求破案、立功,與江的死亡沒有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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