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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景一片看好的國立聯合大學女校花畢業後,卻無端於今年6月在租屋處遭林姓兇嫌殺害、甚至企圖猥褻屍體。苗栗地檢署在8月28日依殺人罪和侮辱屍體罪將兇嫌起訴,向法官求處無期徒刑。
這起震驚社會的事件是發生在6月28日;根據檢方起訴書,現年22歲就讀國立聯合大學的林姓兇嫌與被害同校女學生同住校外1棟出租宿舍,6月28日下午,林嫌在樓梯間看見被害人因畢業即將搬遷北上工作,主動示好幫忙搬運行李,經攀談後,自認雙方已熟,就向對方索取電話號碼。
結果索求電話被拒後,兩人發生口角,林嫌竟持刀朝女方頸部、臉部連續刺殺,造成刀刃嚴重彎曲、刀柄脫落。根據法醫解剖相驗,被害女學生全身被刺殺至少19刀,其中4刀致命傷集中頸部。
而後,林嫌見被害人倒地,先持蓮蓬頭沖洗死者身上血漬,企圖性侵,後因無法勃起改以手指性侵,隨後清洗、擦拭自身衣物後逃離現場。
檢方根跡證及相驗判斷,被害女學生倒地後3至5分鐘已瀕臨休克、死亡,認定林嫌已構成侮辱屍體罪,而非強制性交罪。
檢方指出,林嫌涉嫌殺人、侮辱屍體罪,斟酌死者是國立大學畢業優秀學生,在校期間是鋒頭人物,甫畢業剛就考上電視台主播,有大好前途,卻因林嫌一時氣憤,即殺害被害人,家屬面臨喪女之悲痛,林嫌更於女生死後,猥褻侵犯遺體,犯罪情節重大,且人格具危險性,需永久隔離,具體求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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