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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權力場中,許多看似擁有正當性的國際行動,往往是違反國際法的。這當中充滿了矛盾,但說到底,這還是利益盤算的結果。

我們知道,法律的主要功能之一是對權力進行制約,法律體系的成功運作也在於防範權力的濫用。然近代以來,人們總希望透過國際法機制來建構世界和平與安全的願望,不僅沒有成功,且挫折不斷,讓人充滿失望。

冷戰結束,或許讓部分國際法學者再度看見了重新構建國際秩序的曙光,但美國在科索夫(1999)、伊拉克(2003)、與利比亞(2011) 等地區的單邊武力行動,再次讓人感到挫折與失望。

現實再次證明,國際法其實只是國家權力間互動與權力衡量分配的結果。衡量國際法,離不開國家權力與利益的算計,必須把它放在國際政治裡面做爬梳才行。

清末著名文學家、思想家兼實業家鄭觀應,對國際法曾有這樣的描述。他說:「蓋國之強弱相等,則藉公法相維持,若太強太弱,公法未必能行也。…公法仍憑虛理。強者可執其法以繩人,弱者必不免隱忍受屈也。是故有國者,唯有發憤自強,方可得公法之益,倘積弱不振,雖有公法何補哉?」鄭觀應之言,至今讀來,仍句句震耳發饋。

當然,也有部分國際法學者認為,我們不應該對國際法有太過悲觀與現實的觀點。隨著民主政治的深化與推廣,以及國際人權的推展與落實,國際法的功能只會在未來越來越強化。再者,隨著國際經貿的快速發展,國際法的地位只會上昇,不會下降;就像國內法一樣,國際法也將會是道德與經濟下的產物。

但,若我們認為人權因素有益國際法的強化與發展,則我們勢必要思考一個問題:人道是否可以成為逕行使用武力干涉他國內政的理由?另外,即便行為非法(illegal),基於人道的武力干涉,它仍擁有正當性(legitimate)嗎?

事實證明,冷戰後,在避免更大人道災難、承諾有限度使用武力、或避免大規模殺傷力武器擴散、或反恐等的說詞下,人道因素成了單邊逕行武力干涉他國內政的濫觴。2003年美英藉口避免大規模殺傷力武器擴散主導伊拉克戰爭,在國際法學者眼中,是清楚明白違反《聯合國憲章》,且不具正當性的侵略行為。

911事件後,美國更是自創「預防性自衛權」(Preemptive Strike) 的字眼來為自己違反國際法的行為抹上胭脂,試圖自私地擴大解釋自衛權。這就好比一個人發現一個過去有他有過節的人有買槍的意圖,後來這人越想越不對,害怕他會先對自己不利,於是他採取「預防性自衛」先把那個人幹掉。但最後他發現,那個人根本沒有買槍,家裡甚至連支刀都沒有。美國的「預防性自衛權」,就是這種荒謬的強權邏輯。

《聯合國憲章》第二條明確規定,「各會員國在其國際關係上不得使用武力或威嚇,或已與聯合國宗旨不服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會員國或國家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另外,憲章第51條也說明了,自衛權的前提是在受害國受到武力攻擊時。可以說,人權法的發展,雖然帶動各國內部人權的深化推展,但也已成了強權在爭奪國際權力與利益分配的有力工具。

換言之,國際法是各國權力競爭下的產物,只有符合國際力量對比的國際法才得已被有效的遵守。若非如此,巴勒斯坦與中華民國也不會在多數國際學者的眼中,成為國際社會裡擁有「正當性傷悲」(legitimate grievance) 的「國家」了。

故看待國際法,我們須從國際政治中去爬梳,在權力競逐的本質下,國際法呈現的就是一個依附於權力運行的弱法。一如曾享譽國際法學界,已故猶太裔美國法學教授漢斯‧摩根索 (Hans J. Morgenthau), 在其著名傳世之作《國家間的政治》(Politics Among Nation – The Struggle for Power and Peace) 裡所說:「在國際關係裡面,所有的政治問題都可歸結為權力問題。國際政治學的本質,就是研究爭奪權力和財富的鬥爭學問。」

漢斯‧摩根索認為,國際法是弱法,既不是虛無,也非萬能,其效力的根據來自於國際權力的均勢與共同利益,若沒有均勢與強權之間的共同利益,就根本沒有國際法存在的空間。他也認為,國際法會如此的弱勢與分散,最終的原因來自於國家的主權觀。由於主權的觀念,現實的國際社會實際上是處於分權的無政府狀態,沒有統一的立法機關,也沒有任何具有強制力的司法和執行機關,國際法的執行完全是依賴國際權力分配的變化而來。

最近前美國務卿歐布萊特女士(Madeleine K. Albright) 在《外交政策》雜誌上撰文坦言,雖然四分之三的會員國同意增加聯合國安理會的席次,但改革所面臨的現實,就如同想要破解魔術方塊一樣的複雜與困難。她說,由於會員國各自的利益較勁與彼此間的權力競逐,改革理念雖獲認同,但改革的成效仍是遙遙無期。

或許有學者認為,自1914年以來,隨著《國際聯盟條約》(1918) 和《非戰公約》(1928),以及二戰後《聯合國憲章》的簽訂,國家為維護均勢進而發動戰爭已是過時的觀念,但筆者以為,均勢在現實國際政治運作中仍有一定的活力。冷戰時期,美蘇兩強靠著軍事力量維持彼此的平衡與和諧。冷戰雖已結束,美國為了維護自己全球多面向的國家利益與優勢,在新興強權間進行合縱連橫意圖制約 (特別是中國),甚至不惜以武力或經濟制裁威嚇,越來越明顯。最近美國務卿希拉蕊頻繁地在亞洲與中亞各國家間穿梭訪問,發表意見,相當凸顯了美國對中企圖制約的意圖。

而北京近幾年對歐盟諸國家、非洲地區與中東國家的大力投資與合作(諸如與伊朗的能源合作、與以色列的軍事合作、與巴基斯坦的經濟開發合作、以及對巴勒斯坦議題的支持),就戰略的意義來說,這不正是代表著北京對華盛頓當局的反制約。這後冷戰時代的國際發展,說明了均勢的概念仍舊在國際政治中扮演著重要的地位。

據此而觀,想要在國際法中謀求竹島(韓稱獨島)、釣魚台與南海爭端的解決,根本是緣木求魚。除非一戰,不惜打破二戰後建立在亞太區塊的權力均勢架構,否則伴隨國家主權權力競逐而生的國際法,豈有能力反噬自己一口。身為小國的中華民國台灣,註定只能在這場強權專屬的場子中,奮力謀求共同利益,創造自己的利益空間。

【2012-09-03 聯合新聞網】

本文出自正妹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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