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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廣告 1年半來多違規
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昨日公布國內主要報紙8月份觀察報告,指出政府廣告一年半來,多未能依預算法規定,明確標示「政府機關」、「廣告」等字樣,已遭國會及審計部質疑,有違法置入性行銷之嫌,同時,中國(招商類)廣告一再違反兩岸關係相關法規,以專題或系列報導方式置入台灣媒體,兩者都應加強規範,以確保新聞自主,回復社會公器屬性。
新防會針對國內5大主要報紙新聞處理進行比較及統計指出,8月的「烏龍新聞」(含未註明政府機構者、置入性行銷、中國廣告)合計有13則。(記者黃以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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