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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逐小賈斯汀的狗仔,近日被撤銷相關罪名。 (圖:環球提供) |
本法起源於女星珍妮佛安妮斯頓(Jennifer Aniston)在太平洋海岸公路(PCH)陷入狗仔圍堵事件,加州議會在該事件引起公憤後通過「狗仔法」。規定如為拍照片賣錢在公路危險飛車,可判六個月有期徒刑和罰款2萬5000美元。不過該法2010年生效以來一直沒派上用場,直到小賈斯汀2012年7月6日在101號公路和狗仔賴義夫(Paul Raef)演出驚險飛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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