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新妮、庹宗康(左)、藍心湄等藝人,遭林秀慧以佯稱有管道取得便宜的名車、手機等手法詐騙。  
圖/報系資料照

藝人宋新妮、庹宗康、藍心湄等人遭詐騙案,台北地檢署上午偵結,本名林秀慧的詐欺通緝犯,化名「林茹」,利用人性貪小便宜的心理,打入藝人宋新妮的交友圈,然後佯稱她有管道取得遠低於市價的雙B廣告交換車、iPhone 4S手機,成功詐騙上千萬元,檢察官依詐欺取財罪將她起訴。

同案2被告私禁林女 一併被訴

在本案中,林秀慧因積欠楊彤同2000萬元的債務未還,在今年初,遭楊女與她的同居友人陳俊竹,強押到北市長春路的住處,私刑拘禁2個星期,楊、陳2人,上午一併被依私刑拘禁等罪起訴。

有多件詐欺前科的41歲女子林秀慧,早在8年前,就以她有廣告車、贈獎車,可以低於市價甚多的價格等騙術,騙倒多位立委助理數百萬元,林女一審被判刑2年後遭通緝。

起訴書指出,在林女遭通緝期間,她於今年盯上藝人,自稱自己是「揚揚」網際娛樂事業公司的業務經理「林茹」,先假借取得廠商贊助,待取得宋新妮的信任後,打入宋新妮的交友圈。

起訴書說,林秀慧利用人性貪小便宜的心理,明知並無廣告商提供的抽獎車、iPhone 4S手機,竟仍向被害藝人佯稱,她有管道可從認識的廣告商,以2到5折的優惠價格,購買雙B名車,和iPhone 4S手機等3C產品。

檢方調查,除宋新妮被騙失金外,另外庹宗康被騙40萬元、藍心湄與林姓助理被騙109萬元、甄莉被騙266萬元,周杰倫圈外澳洲華僑富二代好友Kenny被騙345萬元,檢方認定林秀慧共騙了藝人1303萬元。

光華商場商家也被騙

此外,林秀慧也詐騙光華商場的戴姓商家,向商家佯稱要替宋新妮等人調取iPhone 4S手機,致戴姓商家誤信為真,交付70支、市價179萬元的iPhone 4S手機。

宋新妮、庹宗康(左)、藍心湄等藝人,遭林秀慧以佯稱有管道取得便宜的名車、手機等手法詐騙。   / 圖/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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