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國一夫婦 須另繳4800萬
〔自由時報記者黃立翔、徐義平、翁聿煌/台北報導〕英業達集團會長葉國一涉以人頭戶收購北市專案住宅案偵結,葉國一夫婦允諾將人頭認購、市值逾六.五億元的二十二戶專案住宅無條件贈與台北市政府,換取詐欺罪緩起訴,二人合計另須繳交緩起訴處分金四千八百萬元,創下天價。至於葉的兩名兒子及其他當人頭的親友皆獲不起訴,本案可提再議。
緩起訴處分書指出,民國八十八年葉國一、王富代夫婦獲悉北市府擬開發原本禁建的士林官邸北側土地,原建戶有優先承購權,葉氏夫婦搶先收購其中二十五戶,歸王富代名下;九十三年北市府公布徵收計畫,「專案住宅」承購價每坪僅十八.五萬元。
人頭購專案住宅 被檢舉
不料葉家「投資計畫」被檢舉,市府隨後修正辦法,規定補償對象是人而非門牌,一人擁多戶者僅可承購一戶,葉家傻眼,立即改弦易轍,找來英業達董事長李詩欽等親友,共二十二人充當人頭,以支票或匯款向葉家「買屋」,葉家事後現金奉還,完成假交易。
士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楊淑芬今年五月偵查發現上情,葉國一主動到案並坦承人頭購屋,獲百萬元交保。葉同時允諾半年內無條件捐贈二十二戶專案住宅給市府,檢方詢問房仲業,認定目前市價每坪約五十萬元,二十二戶房產現值超過六.五億元,若扣除成本,葉原可獲利四億一二○二萬元。
捐贈22戶 市值逾6.5億元
檢方並要求葉國一和台北市政府協商後續處置,市府具體要求葉也應返還專案住宅興建期間獲撥發的房租津貼(四年興建期每戶約四十八萬元),檢方因此諭令葉國一夫婦繳回二十二戶租屋津貼一○三四萬元,葉須在一年內繳交緩起訴處分金四千六百萬元給國庫;妻子王富代則應繳交兩百萬元處分金給士檢指定公益團體,換取兩年緩刑,餘親友不起訴。
總計葉國一買進的二十五戶中,僅三戶被檢方認定是合法買賣,一戶為石姓親友購得、另一戶葉賣給秘書王麗蘭,葉家自己僅保留一戶。
記者昨致電葉國一,始終無人接聽,再去電葉國一好友華國飯店總經理廖裕輝,廖表示葉人在日本,無法詢問相關說法,英業達總部回應:「該事是會長個人行為,與公司業務無關,不予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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