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東西,看不到摸不著,但對於人如何活在這個世界上,關係重大,那叫做「尊嚴」。今日資本主義極度蓬勃的時代,成功的企業家常被視為重要的社會領袖,也因此,企業家的社會責任很重要;企業家如何看待自己,不但對社會有影響,也可能向年輕人示範出一種價值觀。
這兩天,葉國一的緩起訴案引起很多人注意。他是知名的成功企業家,參與了台灣高科技產業的起飛、茁壯,也累積了龐大的資產,還獲得了社會高度的肯定、甚至崇拜。但他這次涉及用人頭戶的方式炒作房地產,如果成功套現獲利,當然數額龐大,然而對葉國一那樣身價的企業家,恐怕也稱不上暴利。這種沒有太多「挑戰性」的生意,何以吸引在經營上看過大風大浪的企業家?涉及了違規違法的手段,對大企業家而言,不會覺得有些錢是不值得他去賺的嗎?
涉及私人選擇和價值觀的問題,外界無法置喙,但成功的企業家常常是年輕人心懷「有為者亦若是」的嚮往之情的對象。也所以大家對「企業的社會責任」這個題目,一直寄予厚望。當然有些人選擇做「真小人」,直言利益不計毀譽。像這幾天亦是新聞焦點的台灣「壹傳媒」事業傳出將出售的事件,老闆黎智英在自傳裡大剌剌說,「沒有人性的人才能做傳媒」,很多曾受其旗下狗仔隊傷害的人,聽見此語,不知作何感受。以往做傳播事業的人具有對「報人」形象的自我期許;如今有人直接承認「沒有人性」,也是一諷刺對比。
企業家如果看重「自尊」和責任感這件事,懂得自己應該具備相應於其地位的更高行為標準,也許較能體會出,自己身上負擔有社會對他除了賺錢之外,許多其他的期許。企業家以財力能做到很多一般人沒錢就做不到的事,例如葉國一付得出四億多的代價,換取緩起訴。但這件事在很多方面帶給社會的錯誤示範和價值破壞,是一件怎麼說都划不來的事。企業家負擔經營企業的責任,或許未必以「慈善家」自居,但有機會應認真想想如何善用自己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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