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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馬瑞君╱台中報導】

「神要妳與我在一起。在天上妳是我的肋骨、妹妹。」「不跟我發生性行為,會發生星際大戰。」經營卡漫社的卅七歲男子王世宏,利用到教會、擔任大學社團外聘教師機會,假借是「神的使者」誘騙被害女子與他發生性行為,被害人數有十二人、其中有九名是女大生,次數達六七六次,折算從他九十一年犯案到去年十一月被捕,平均不到五天就要性侵一次。台中地院審結,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十九年徒刑。

神棍騙色、騙財案件屢見不鮮,王世宏卻到達「出『神』入化」程度。他從九十一年十月起開始犯案,向一名女職員騙稱,「我是神、聖靈,只要與我發生性關係,就可以拯救妳及家人。如果不相信,妳父母會死亡下地獄。」性侵得逞一百次。

王世宏從九十三年起,又在中壢某教會認識一女教徒,誆稱,「妳是我上一輩子的老婆,必須與我交往,否則以後會遇到壞男人,家人也會遭到不幸。」女教徒遭性侵達二百八十次,後因無法持續滿足其性需求,王男轉而尋找其他獵物。王世宏利用擔任中部某大學的卡漫「卡麥拉」社團外聘老師機會,染指九名女大生。

一名有同性戀傾向的女學生遭王男洗腦,「有同志傾向是褻瀆神,都會遭性侵,必須與他發生性關係,才能夠回復正常」。女學生第一次被性侵時,遭性侵時間最長的女教徒還成「助手」,在一旁負責安撫她的情緒。

女教徒的妹妹也受害,被王男以「《神》要教導功課」之名,要求其脫光衣服猥褻;甚至連七十四萬元保險金,也被其以「奉獻給上帝」騙走。

王世宏否認性侵,辯稱是正常交往外,部分女子是「為了他們在上天的位置,才與他發生性行為。」王世宏另以牧師自居,以籌款建造教會為名目,請信徒依「十一奉獻」或「二一奉獻」捐獻,將所得的十分之一、二分之一捐出,共計詐得三五八萬元。

本文出自正妹我愛八卦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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